暑期社会实践:洪雅县人民法院之行
日期: 2014/08/05
来源: 文法学院
作者:

为了贯彻和落实学校要求学生进行必要的社会实践。经过深思熟虑,我们一行人决定组队开展和本专业有关的社会实践:我的法学梦,洪雅调查小组。

在法院的实习期里,我们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刚到法院政治部主任就把我们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刑庭与民庭。前几天我们看了大量的卷宗同时也熟悉了法院工作的流程。过后我们对各种案件进行了旁听,如到眉州监狱进行庭审李秀英杀人案,温光明盗窃案,有刑事的亦有民事的,各种案件时层出不穷。我们不仅在本法院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也跟随相关的法官亲自去调查取证。

这其中我认为最有意义是“瓦屋山基层庭审”。由于被告是年满80岁的老人,行走不便。于是7.28日我们跟随刑庭庭长陈永祥经过近3个小时的车程后顺利到达目的地。庭审过程很顺利,这是一起因不懂法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案件。在当庭宣判过后,被告一家还热情的流下我们吃了午饭。从这个案件中我不仅感受到了瓦屋山人民的淳朴热情,同时也说明了中国法制的不健全,中国的普法教育还有待加强。

此次法院之行不仅让我们更加明白了当今时代赋予大学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让我们懂得了如何更好的去实现人生价值。